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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心深圳”2015年中小学摄影作品比赛深圳市第十六届读书月
发布日期: 2015-09-24

在本届读书月期间,为了给众多的深圳少年儿童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让拥有相机的每一个孩子都有机会拍出美好动人的作品,鼓舞深圳的青少年关注阅读、关注生态环境,用镜头捕捉世间美妙瞬间,用影像去探索大千世界。旨在用最杰出的影像,点燃孩子对世界的好奇心,触动更多孩子的心灵,诠释摄影的真谛。

一、主办单位: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

二、作品征集类别

1.阅读最美(家庭、社区、学校、图书馆等有关阅读的人和事)

2.令人惊讶的动物(宠物的照片,动物园的动物,野外的动物等)

3.勇于探索(在户外拍摄的照片如风景)

4.离奇而又真实(捕捉一些离奇、有趣的瞬间)

三、参赛作品形式

本次大赛面向全市少年儿童的摄影爱好者,大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每个参赛选手可分别参加每个类别的摄影比赛。

1. 本次作品征集收取电子文件,一律采用JPEGJPG格式。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允许对照片进行剪裁和使用鱼眼镜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要求,请将参赛作品的文件名改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类别-学校—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并将参赛作品分类别、连同报名表一起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标题请标注:××区××学校摄影参赛作品。发送到:734738203@qq.com,联系人戴老师,电话:82093683

四、参赛作品规则

1. 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

2. 大赛期间,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且没有稿酬。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为201411后拍摄的作品,并未曾参加往届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主办的摄影比赛。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奖项设置

 每类每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以及部分优秀奖。获奖作品在《童心深圳》摄影大赛专题网(http://www.szclib.org.cn/)和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展出。

六、活动时间

2015920——1030为征稿截止时间;

2015111——1130为作品评选时间。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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