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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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论文
发布日期: 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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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坚定立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以坚决的态度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中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   当前,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不断巩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重要步伐。   由于中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违纪行为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将继续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预防腐败,以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1 廉政建设体系化
  
党在十五大以后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和政府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各个环节出发,建立标本兼治的综合体系进行廉政建设的宏观战略和清晰思路,既全面又有重点,摆脱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治理局面,迈出了廉政建设体系化的坚实的一步。这种体系化的廉政建设方针突出反映在2005年1月中央颁布实施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里。该纲要明确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所规划的廉政建设体系既是一个着眼全局的体系,又是一个遵循规律的体系,还是一个注重预防的体系,更是一个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体系。
1.2 廉政建设制度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有关廉政的法律制度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2003年11月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的规划;200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200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颁布实施;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实施。与此同时,还有一系列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和制度正在抓紧制定之中,如2001年7月起中央纪委法规室和监察部法规司多次组织召开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的专家论证会,目前正在酝酿出台廉政法。总之,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短短几年时间里,有关廉政的制度化建设所迈出的实质性步伐是建党、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其间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填补了廉政建设的制度空白,为加强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3 群众利益成为廉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一思想体现在整个廉政建设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现象;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以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这些举措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反映了廉政建设的具体化和微观化。
1.4 廉政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体系化与制度化是廉政建设力度加大的重要表现。从客观现实结果来看,廉政建设的力度加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惩处力度加大。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直有增无减,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有腐败问题的省部级干部。二是廉政教育力度加大。中国共产党有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着力通过化解内因解决问题和预防问题发生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十六大以来,党更是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推出新的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如规定新任领导干部必须接受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的同时要述廉等。
1.5 通过深层次体制改革推动廉政建设
  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从深层次彻底解决廉政建设的瓶颈问题。目前各地在干部人事制度、司法、行政审批等领域都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在体制改革方面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重点解决权力制约机制的完善问题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理顺权力之间的关系,保证各部门、上下级之间权力的健康运行。

 


第2章 廉政建设的重点慨述

2.1新时期廉政建设的路径
在现阶段,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教育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的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统一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廉政建设。
  2.1.1制度建设是前提
廉政建设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必须以科学合理的制度为前提。加强制度建设包含三方面含义:其一,要树立起制度意识。要意识到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树立起制度的权威,把制度作为制约权力和廉政建设的基础载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更需要走出一条依靠制度改革的治本之路。其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廉政制度。当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公务员责任制和领导问责制。其三,要严格执行制度。制度得不到执行,其效力将化为虚有。目前特别要注重加强对法律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1.2发展是根本  
  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要求,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廉政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求得发展,廉政建设的许多问题只有在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得以解决。廉政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大多是   长期以来制度和机制不健全的结果,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首先通过改革和创新来解决制度本身的问题。同时,制度又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这也要求重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重视制度本身的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解决问题,这些既是对我国反腐败历史经验的根本性总结,也是当前和未来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的根本思路和办法。总之,我们要注重制度创新,使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要使制度科学有效、行得通、做得到;要注意借鉴国外经验,在改革和发展中解决廉政建设的制度性和源头性问题。
2.1.3权力监督是关键
  廉政的直接客观现实目标就是遏制腐败,而“腐败的核心问题无疑是一个政治权力的基础和运作问题”。廉政建设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而权力得以正确行使的前提是权力的合理配置。我国《宪法》规定了基本的国家制度,为权力的配置提供了总体的原则和程序。据此,实践中要根据客观实际和权力运行的规律,进一步理顺具体权力之间的关系。同时,要理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在权力运行过程当中,既要高度重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又要高度重视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既要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又要高度重视党外监督,把党和政府的内部监督与来自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等的外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完整而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特别要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突出监督主要干部。当然,这些权力监督和制约都是以制度为前提的。
 2.1.4利益协调是重点 
 曾经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利益被排除在廉政的范围之外。其实,利益一直居于社会生活的核心地位,权力的配置实际上是在形成利益分配的基本格局,而权力被滥用的源动力则是权力能给其掌有者带来经济上或政治上的利益。很多具有体制性和制度性的腐败问题之所以成为廉政建设的攻坚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问题。如果单靠惩罚和监督,不去解决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则惩罚和监督的效果将大大降低。如果能从根本上协调利益,化解廉政建设中的深层次体制问题,就会大大减小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解决廉政建设的瓶颈问题,廉政建设就能深入开展。因此,进行廉政建设必须完善利益分配和导向机制,特别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权力被滥用的空间;要警防由于利益分配不公而造成廉政行为规范的失效,消除因利益分配原因而产生的商业贿赂现象。
  2.1.5社会环境是基础
  廉政建设需要整个社会的支持,因而必须在全社会培育起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我国当前的主流文化在很多方面都已认定了廉政在法律或者道德上的普遍性标准,但这种标准还没有完全转化为民众的普遍性标准,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鸿沟,廉政的主流价值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被扭曲和消解了,社会“潜规则”得以盛行。因此,培育廉政文化双重标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增强人们对廉政的认同感。此外,还要注意消除对待廉政问题的现象。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腐败既深恶痛绝又身体力行,当他人腐败而自己没有得到好处时义愤填膺,而一旦自己掌握权力资源或关系到自身利益时则另当别论。


第三章 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廉政建设关系到我们国家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兴衰与成败,中国共产党历来就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积累了很多经验,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定不移的开展党风建设、廉政建设,推动社会风气实现根本好转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为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和各种力量的较量日趋激烈,为我国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当前,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着空前艰巨、复杂的任务。随着我们党历史方位的转变,党内也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使命的实现,基于对国情的清醒认识和正确判断,我国明确提出在全党学习,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深入细致的开展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强有力。
廉政一直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企业、一个团体健康发展的前提。在我国的历史文献中,就已经记载着许多有关廉政的要求与规范。古汉语中的“廉”被引申为方正、高尚、清白、俭约、公平、明察。在《周礼小宰》中,就记载着当时领导者判断考察官吏的六标准,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充分表述了一个观点就是“以廉为本”。在当今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廉政的基本含义是:所有国家的公务人员要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坚持廉政从政不以权谋私:坚持依法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奢侈浪费,保护艰苦朴素的作风。始终指出“廉政的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古至今,对于廉政的关注都是相当重要的,这也说明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3.1廉政建设是国家局势稳定、综合国力增强的重要保证。
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那么,想要国家的局势稳定长治久安,综合国力增强就要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拥护和支持。而得到这样结果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和政府的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党政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
河北省邢台地区的党政领导机关认真抓廉政建设,在1988年下半年至1989的一年多时间内,有2000人拒收回扣和好处费40多万元;干部下基层食宿一律从简,吃饭交钱;地区直属104个单位近500名负责干部,除年老体弱者都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群众们对此称赞道:“去掉一层玻璃罩,拆除了一堵隔心墙。”
以上就是很好的实例证明了,当地的党政领导确实把自己的位置看清了,认为自己就是为群众办事的公仆,而不是对群众呼来喝去的“皇帝”。其实,在我国设身处地,只顾付出不图回报的好领导有很多很多。
仔细研究董必武同志,不难发现功勋卓著的董老不仅是一位出色的革命家兼诗人,而且还是一位少有的“清官”。
1957年,董老做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当时,他家住在北京钟鼓楼后的一个昔日王府的大院里。院子很大,有花园有水池,很气派。他的儿女们也都乐意住在这里。由于“高院”离此很远,每天往返不仅不方便,而且还需要很多人来送文件,花费了不人力物力。董老考虑着搬到离“高院”较近的中南海去居住,尽管当时中南海的房子较为窄旧,但他仍不改初衷。一天晚上,董老和盘托出自己的主意,却立即遭到尚在读书的子女们的反对。董老耐心细致地对全家人说:“第一,为我一个人,要有警卫排,要烧锅炉,要煤,要人跑这么远送文件,搬到中南海,这些都统一解决了,为国家节省了人力物力。我不该搬吗?该搬。这二呢?”稍作停顿后,他更深沉地继续说道:“我上班太远,要坐很长一段距离的汽车,要用掉不少汽油。如果家在中南海,再到高院上班,近了一半路程,也就节约了一半汽油。我们国家还穷啊。”

文中的评价----董必武同志是“少有的清官”和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说明了在国家日益强大、综合国力逐步增强的今天我们迫切得需要这样廉洁的、对国家、对组织、对人民、对自己负责的好公仆。
3.2   廉政建设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精神动力,可以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廉政建设从提高党政干部的政治素质,端正党风、政风的意义来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使得领导在社会,集体中起到积极地表率作用。正如古人所言“尔好义则民向仁尔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
上海卷烟厂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汇编,就很值得提倡和赞扬。内容如下:“ 教育” “监管”、“责任保障”三个体系是构成工厂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线,而教育在其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它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为加强工厂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今年,工厂将推出廉政实例教育制度,尝试用身边的事来教育的身边人,运用案例剖析的方式,将一些理论知识、规章制度讲深讲透,以增强廉政教育工作的感化力、渗透力和实效性。
这就是企业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精神宣传上多下功夫。正确的思想引导路线可以让这个集体少走弯路,以更多的精力与热情投入到工作、生产中,从而提高效率,取得更多更好的效益。这也是我们在学习科学发展观当中应该去学习、去揣摩的。
综上所述,以上是从两个方面去剖析廉政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上的作用。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加入实例分析证明廉政教育、学习的必要性。坚持廉洁从教对于我们身处教师行列的同事尤其重要,因为这影响的不仅仅是身边的群体,更是对学生的一种责任。
第四章 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
4.1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固本之道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是统率,是灵魂,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江总书记也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国家公务员施以思想政治教育,用政治观点来指导和调节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坐标,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政勤政意识。一是认真学政治学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塑造灵魂、指导工作。二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每一个公务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牢牢记住: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绝不能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公务员必须时时事事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三是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是抓好公务员队伍勤政廉政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人们价值观念以及思想道德观念日益多元化的新趋势,国家公务员应从人民公仆和普通公民的相互比较中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循高于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的职业道德,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努力达到对社会无私奉献,为人民竭诚服务的人生境界,自觉抵制“灯红酒绿”和金钱、物质的诱惑,努力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4.2 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革命导师列宁说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古今中外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为了遏制腐败现象,保持政府部门的清正廉洁,必须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越轨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和纠正,使弄权营私者无隙可乘。

  首先,抓住热点、重点,确定监督目标。公务员腐败行为的产生到发展,总是与“权”字紧密相连。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败堕落,任人唯亲等,都是因为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权力的“魔杖”失去制约,使极少数道德水平不高,政治觉悟低下的公务员得意忘形,人格扭曲,心理变态,胡作非为。而目前的监督,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表面监督多,实际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对一般公务人员监督多,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少。由于监督乏力,致使一部分公务员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因此,加强对公务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应注重在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敏感部位、热点岗位加强监督,比如,实行集体领导问题,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问题,家庭重大事项包括家庭收入、住房、子女工作安排等情况及交通、通讯工具配置、出国(境)及吃喝玩乐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制订监督目标责任制,以确保监督到位。

  其次,健全监督网络,发挥整体效应。对公务员进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健全网络体系,开展整体性全方位的监督。坚持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成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体系。一要自觉置身于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切实加强班子内部互相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主渠道作用。二要加强各级人大监督职能。各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和督促公务员依法行政。三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舆论监督是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搞不正之风的有力工具。“不怕通报,就怕见报”,正是搞不正之风者的心态,他们视舆论与新闻媒介为强大的社会压力而不敢轻举妄动。

4.3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基础工程

  公务员队伍中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目前政治体制和人事制度上存在弊端。只有在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扎扎实实地加强勤政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由此可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强化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
  一是尽早出台规范行政行为的文件。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件》颁布以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文件,这些对规范公务员行为起到积极作用。目前仍要抓紧建立和健全各方面规范的行政行为制度,通过规范性的文件法规,使每一位公务员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使其行政行为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勤政廉政方面的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把法制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公务员的勤政廉政建设,在法制方面应有所体现。加强公务员勤政廉政和法制建设,必须首先使公务员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法制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其次是政府部门注重完善法律。及时把那些行为规范已经成熟的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尽快使我国勤政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备起来,确保公务员依法行政,彻底堵塞体制、法制和政策等方面的漏洞,以真正达到公务员为政廉明、政治体制弊绝风清。


第五章 参考文献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的执政之基——兼谈苏共灭亡的历史教训.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3]新时期邓小平提高党的战斗力思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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